综改区管委会、省小企业局、各市工信局,各有关全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服务型制造的决策部署,按照《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工信部联产业(2016231号)和《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0101号)要求,为提升我省服务型制造示范通选中报工作质量,现就开展2021年度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培育通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按照《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培育通选将聚焦工业设计服务、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和其他创新模式等十个领域,通选一批示范企业、示范项目、示范平台和示范城市。作为国家级示范的推荐储备项目,推动我省企业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型。其中,示范项目维续聚焦供应链管理、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服务和信息增值服务等四个方向,示范企业司包括上述一个或多个方向,示范平台包括面向行业的专业服务平和面向区域的综合服务平台,示范城市重点针对在发展服务型制造方面有切实举措和突出成效的城市。
二、培育通选原则
1.强调成效通过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型推动企业服务收入占比逐年提升,企业生产经营重心从制造环节向制造和服务环节转变,企业利润中心由制造部门向服务部门延伸,引导各类主体围绕核心优势加速转型,重点考察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型方面的成效,包括服务要素投入、服务收入、服务对收入和利润场长的贡献率等指标。
2注重新深入挖在服务型制造上取得息好经济效益和中会效益的典型案例,鼓励各类主体通过创新,加快转型,重点考察在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等方面的举措,以及对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产生的推动作用。
3.引导企业加快制造业和服务业深度融合通融合优化产业生态,提升资源统筹和专业协作水平,降低交易成本和合作风险,提升服务能力。重点考察制造业以服务为纽带与产业链上下游融合情况,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情况。以及由此带来的资源效率提升、交易成本和合作风险降低情况。
三、申报条件
(一)共性条件
1.申报主体应在山西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2.申报主体应具备服务型制造特征,符合“服务型制造示范选基本条件”(见附件1)明确的方向与要求。
3.审报主体在近两年内(2019年1月1日以后)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情况。
(二)专项条件
1.示范企业。企业为具有鲜服务型制造特点的制造业企业。在本行业或细分领域内,其生产技术与工艺、服务能力与平等应该具有一定优势地位。企业能够围绕核心制造能力开展模式创新并形成竞争力,在战略规划、管理运营、模式创新、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服务绩效、生产服务类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综改区管委会、省小企业局、各市工信局可推荐示范企业不超过
2.示范项目。2021年度示范项目主要面向其享制造请洗,报项目应为围绕相关产业集群的共性制造需求,建设共享工厂、共性技术中心,为产业集群内企业提供共享物流、仓储、采销、人力等服务,促进集群内生产组织效率提升。综改区管委会、省小企业局、各市工信局可推荐示范项目不超过2个。
3.示范平台。中报平应为从制造业企业生出的服务平台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也可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组织等用务机构,平台可以面向行业提供专业服务,也可以面向区域提供续合服务,截至申报日正式投入运营时间须满两年,综改区管委会省小企业局、各市工信局可推荐示范项目不超过2个。
四、示范城市(培育)申报条件
1.审报对象为地级市。
2.政府部门在推动服务型制造方面工作力度大、政策举措实支撑体系健全,能够为其他城市发展服务型制造提供示范经验。
3.城市内重点制造业企业通过发展服务型制造实现提质增效并对其他企业产生示范带动作用。围绕制造业发展的生产性服务业成长迅速,生产性服务业在GDP的占比持续提升。
五、培育遴选程序及要求
1.综设区管委会、省企业局、各市工信局,应遵循政府引导自愿申请、择优推荐原则。请相关中报主体按“服务型制造培育通选申报书”(见件2)要求填写申报表。编写申报书并提供随附材料,示范城市的申报材料由各市工信局负责组织,报请所在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盖章。
2.综区管委会、省小企业局、各市工信局负责中报材料汇总审核,并填写“服务型制造示范培育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请于2021年11月20日前将申报汇总表、各类中报书和随附材料经质件(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省工信厅产业政策处。
3.省工信厅将根据各部门申报情况结合实地调研和现场考察等程序。最终审核确定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培育名单,并组织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服务转型经验,带动全省服务型制造发展水平整体提升。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胡峻
电 话:0351-2022229 1563539092
sxcyzc@126.c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