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局
关于公布省级重点联系民营企业库入库企业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晋民营发〔2024〕27号
各市民营经济主管部门:
根据《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局关于建立省级重点联系民营企业库的通知》(晋民营发〔2024〕8号),经各市推荐以及企业自荐,省民营经济发展局研究确定了省级重点联系民营企业库入库企业名单(第一批),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各级民营经济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入库企业的管理服务,保障入库企业权利,督促入库企业履行义务。各市负责科室要抓紧建立入库企业微信工作群,将本市入库企业全部纳入,确保随时能与企业取得联系,方便推送工作通知和政策服务;要将入库企业列为常态化沟通交流的主要对象,加大扶持服务力度,纳入统计监测范围,引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希望入库企业认真履行相关义务,及时反映问题诉求,积极参加各级民营经济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活动,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附件:山西省省级重点联系民营企业库入库企业名单(第一批)
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局
2024年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