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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民营中小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5-13 15:57:14 点击:
晋民营发〔2025〕25号

各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山西综改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山西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行动方案》(晋发〔2024〕11号)、《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晋发〔2018〕37号)精神,按照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局《关于高质量推进民营中小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工作办法》(晋民营发〔2024〕31号)和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局《关于印发省级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规建〔2025〕1号)要求,为鼓励全省民营中小企业进行规范化股份制改造,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融资能力,逐步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省民营经济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全省民营中小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奖励资金(以下简称“奖励资金”)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申报企业为2024年完成规范化股份制改造的省内民营中小企业,具体申报范围和申报条件以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局《关于高质量推进民营中小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工作办法》(晋民营发〔2024〕31号)规定为准。

二、申报材料

企业申报材料需按照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局《关于高质量推进民营中小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工作办法》(晋民营发〔2024〕31号)相关要求制作成册。

三、相关要求

1.企业本着自愿原则,按照申报要求,向注册地县级民营经济主管部门规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申报材料PDF扫描件一份和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省、市、县各留存一份备查)。

2.2024年度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各市县民营经济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合理安排申报时限,按照申报程序逐级开展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3.各市民营经济主管部门于截止日前正式行文,将申报资料及推荐文件报送至省民营经济局协调服务处(申报资料扫描件按市汇总刻录光盘随纸质资料一并报送,推荐文件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逾期不再接收。

4.省民营经济局在奖励资金申报工作中从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开展申报辅导服务,无特殊通道或捷径,企业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按时报送即可。

联系人:樊波

电  话:0351-5607178

邮  箱:

sxmyj604@163.com

附件:1.山西省民营中小企业股改奖励资金申请报告

2.山西省民营中小企业股改奖励资金申请汇总表



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局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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